摘要
在证券市场中,财务造假与会计争议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监管需要处理的两种不同样态。传统的监管思路集中于惩治财务造假,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解决会计争议成为日常证券监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会计争议并非单纯的会计技术问题,其背后是会计最终话语权的法律设计。我国现行《会计法》存在的瑕疵一度导致证券监管权与会计准则解释权之间相互掣肘。2007年之后,证券监管部门提出的"强化对会计监管个案的认定权"的基本思路,标志着由凯立案所引发的会计最终话语权纷争在我国已平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规制框架已基本成型,但具体制度层面的建设仍需跟进。
出处
《证券法苑》
2019年第3期458-488,共3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