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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催生首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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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开展了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聚焦工作机制、责任落实、防控能力、执法实践等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日前,湖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发布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作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这是全省首份地市级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意见。
作者 吕翔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0年第7期74-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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