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分析我国海事法院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解决涉外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588份裁判文书,可以发现存在案件涉外因素判断不当、法律关系定性不一致、冲突法规则适用不当、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本文认为急需从涉外因素、定性、冲突法规则的适用、语言表述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国海事法院适用冲突法规则解决船员劳务合同的思路与规则。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0年第2期94-109,共16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国际私法中强制性规定的实证分析”(项目编号:15JJD820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