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罚性赔偿在法国的引入和发展,改变了法国对域外惩罚性赔偿判决的立场。法国传统上以惩罚性赔偿判决的非民事性、高额性和违背损害填补界限为由对其进行完全抵制。近年来,法国肯定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民事性,明确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和吓阻性不抵触法国公共秩序,符合比例的惩罚性赔偿判决可以得到有限认可。该转变激励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反思对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态度。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9年第1期-,共16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7CFX001)“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国家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合作机制研究
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师政科技[2017]10号)“一带一路”倡议下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