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域生态补偿是典型的应对跨域环境污染问题的协作治理手段。本文从生态补偿实践中的瓶颈出发,基于Q湖流域生态补偿实例,在“委托—代理”视角下分析绿色金融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作用机理,构建了中央政府、上游地方政府和下游地方政府三“部门”跨域协作机制,通过其作用发挥,促使具有不同诉求的参与主体成为“利益共同体”,进而成为自发、可持续的“行动共同体”,在有效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充分保证参与主体的盈利空间。本文研究认为,应充分认识绿色金融在跨域协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环境治理模式,从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4-59,共6页
New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