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基本理念,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从工读教育开始,历经近70年的发展,在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以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的实施为契机,我们应当正视专门教育在现实适用中所面临的问题,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制度,为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7-30,共4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卓越研究项目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