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五"到"十三五"时期,乡村治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到"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政村治,再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当前乡村治理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挑战,即治权与产权的冲突、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冲突、契约原则与共同体权威的冲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冲突。进入"十四五"时期,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和重点,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0-84,共5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性别视角下妇女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研究”(项目号:16CSH028)的阶段性成果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研究项目“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项目号:CIRS2018-7)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