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执政党"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原则的推动下,立法授权改革试验这一立法模式首先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中有所尝试,并迅速扩展至司法改革等领域。以《立法法》第13条为核心,立法授权改革试验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实施为内容的多层级授权规范体系。随着立法授权改革试验的实践范围不断扩大,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授权为标志的新的授权实践给现行授权规范带来了新的挑战,立法授权改革试验的制度和规范设计亟须调整和完善。立法授权改革试验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重要手段和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的重大立法创新,应不断挖掘其制度潜力,充分发挥其在改革法治化中的关键作用。
出处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151-173,共23页
Sichua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