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自由论的当代建构,应超越"赋权型自由",追求"权能性自由",即不仅强调赋予社会成员自由的权利,还强调赋予其自由的能力和实力,保障自由的物质基础以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前提;应摆脱政府权力相对于个体的"必要的恶"的设定,追求"公权力塑造",发挥好公权力保障大多数人的自由的积极作用;自由的主体应该是"关系型个体"而不是"独立型个人",大多数人的自由不是只依靠保障个体权利就能实现,最终要通过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理顺才能实现;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会出现矛盾,但也不能把国家、社会当成与个人自由相对立的外在力量,实现大多数人的自由,还是应落脚到"真正的共同体"的构建上。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3-19,共7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ZDA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