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调查是法院进行事实认定的基础,在诉讼证明以及案件裁判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尚未确立专门的证据调查制度,相关规定散见于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尽管存在的证明理念冲突、独立程序缺失、庭审程序构造不合理等诸多局限,但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确立,我国的证据调查在理念、制度以及程序规则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并逐步趋于完善。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9年第2期-,共15页
On Civil Procedure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电子签名证据的认定路径与证据体系(15SFB2021)”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