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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吉林省乡巡职能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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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朝末年国家面临内忧外患的局势,社会动荡不安。吉林省广大乡村地区地广人稀,匪盗横生,民不聊生。在传统保甲、团练效能逐渐丧失的情况下,乡村社会管理面临困境。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大力提倡创办近代警察制度,吉林省乡巡应运而生。乡巡除需要承担缉拿盗匪、户口调查等有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能外,还担负起催捐等民事管理的责任。监督、保护外国游历人员;看护铁路及电线;受理违警事件亦是其份内之事件。吉林省乡巡的产生及其职能的发挥有效的维护了社会治安,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了社会风气,同时也加快了传统乡村社会向近代化迈进的步伐。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54-157,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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