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藏品是区块链技术与网络虚拟作品结合的产物,是实现文化数字化的典型应用。文章在梳理学界关于数字藏品基本共识基础上,通过作为内容要素的虚拟作品和作为技术要素的NFT二元视角分析,认为权利人对数字藏品中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虚拟作品享有财产权利,对作为数据的NFT享有数据权利。在“权利束”理论的解释范式下,不同的权利在具体关系中也有不同内涵。这种二元化的研究进路便于对数字藏品的法律属性进行准确把握,有助于对数字藏品权利人构建全面的权利保护体系,促进数字藏品行业有序发展。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22年第5期68-78,共11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法治体系构建研究”(21&ZD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