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的制度融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深圳个人破产立法为契机,中国局部开启了个人破产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的并存融合期。两种破产制度的融合发展既是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发挥制度合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现实选择。基于制度同构理论,两种破产制度存在融合发展的基础和可能。二者融合发展也面临障碍,诸如破产制度功能不衔接、破产程序不协同、破产财产难以切割、破产事务联合管理困难以及破产监督协调衔接不够等,但这些障碍并非不可消解。在借鉴域外两种破产制度融合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未来可从功能厘清、程序衔接、实体衔接三个层面推动两种破产制度的融合。
作者 谈萧 杨绿丹
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22年第2期197-215,共19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二级参考文献60

共引文献10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