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碎片化治理无法有效解决区域性公共问题,推动跨域治理转型应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在该治理形态下,跨域治理的成本增加,治理绩效下降,并容易引发跨域公共危机。变革碎片化治理形态,实现区域性公共事务的府际协同治理,应当首先厘清地方政府间碎片化治理的组织根源和制度逻辑。因此,应以整体性治理为视角,从宏观治理环境与政府内部改革两个维度,整合中国跨域治理转型的内部与外部动力机制,并从转变治理理念、创设统筹组织、强化约束与激励、优化协调机制四个维度构建转型的综合策略。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1期47-54,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代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8JZD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