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教师评价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的质量与效率。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存在不受重视、专业师资欠缺、与普通课程评价同质化等现实困境,进行课程评价有助于促进学生职业伦理内化、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因此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具有必要性。法律职业伦理的规范性、法律职业伦理评价的技术性以及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实践性,表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具有可行性。完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要兼顾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坚持评价方式、评价内容的多元化;采用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标准;要注重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衔接。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3期259-274,共16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司法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完善我国法律职业伦理考试制度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SFB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