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渊源是宪法的法律化适用过程中合宪性判断依据的来源,它在合宪性审查和合宪性解释两种场合中"出场"。它要回答的问题是:当进行合宪性判断时,判断的依据来自哪里?"宪法渊源"是一个与权威和形式有关的制度范畴,既有别于与实质和内容有关的"宪法部门"的范畴,也不同于作为学理范畴的"宪法学研究对象"。依据这一标准进行鉴别,中国宪法效力渊源的表现形式只有宪法典及其修正案,而可以成为宪法认知渊源的表现形式则包括宪法解释(文件)、民族风俗习惯、合宪性审查成例、国际条约、国家政策与党的政策、部分党内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其余所谓的"渊源",要么压根与宪法渊源无关,要么至多能成为宪法适用过程中运用到的实质理由。
出处
《东南法学》
2021年第2期71-102,共32页
Southeast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北京市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数据科技时代法学基本范畴的体系重构”(项目号:20ZDA0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