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越来越受地方政府推崇。审视当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可清晰发现行政机关仍秉持着传统的命令-控制逻辑,使合同在缔结、履行和违约时均存在一定风险。究其原因,合同性质划分的二元思维模式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对此,德国双阶理论提供了合同风险治理总体方案,通过行为约束架构指引和规范主体不当行为来分配风险;通过责任体系架构明确和惩罚不当行为来化解风险。在具体制度构建方面,可通过构建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合同争议协商机制,明确不当行为法律责任,分别化解合同在缔结、履行和违约阶段的风险。在化解风险的同时,实现以社会力量调动养老服务购买积极性,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09-120,共12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18YJC820078)
中国政法大学大健康法治政策创新中心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