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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黔药监发〔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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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行政处罚法》及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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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1期55-57,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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