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契约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更好地帮助分析和理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组织承诺,工作满意度等其他组织行为方面的内容。然而在我国,这一概念的提出、发展和实际运用确是缓慢和有限的,对于心理契约违约现象的研究更是不够充分,多局限于传统的雇主方主动违约的原因与对策,而对心理契约违约现象的成因,以及雇员方的主动违约探究不够。本研究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理论进行了归纳分析,从缔结契约双方的角度论述违约现象对雇佣关系的影响。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9-101,共3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