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比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从中得出我国法制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现阶段各方面法制现象中的偏轨行为,并从我们自身存在的历史因素上作了分析。俗话说:“以史为鉴,可能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因此,本文主张对中国历史的法律理念作一分析,能为我们指明一点方向,西方社会法制观念和原则的长处则会成为我们借鉴的对象。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