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务公开的涵义和理论基础
政务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以及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行政权实行监督的原则或制度.政府是否应当向公民公开政府信息,不是由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人民的权力决定的.人民主权和知情权理论奠定了公民获得政府信息权利的合理性,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有权监督政府的行为,同时也有权参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以防止行政权力的不当或违法运作.……
出处
《甘肃金融》
2009年第7期9-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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