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分置既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股权分置与其说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特色”,还不如说是中国资本市场最严重的制度缺陷。股权分置这一制度设计有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股权分置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股权分置问题由来已久,非流通股转让的实践时有发生,国有股减持在进行试点之后一度叫停。股权分置问题之所以必须解决,是因为它有四大危害:同股不同权,违背了股市“三同”的基本原则;一股独大,非流通股股东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信息失真,股市不能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内幕交易盛行,并购重组带有浓厚的投机性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