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旨在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保障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颁布实施必将对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为了让大家及时全面了解这部法规,本刊编辑部就规定中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
出处
《天津人大》
2005年第11期41-42,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