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各种方式及其制度,缘起于和谐的理念。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核心、最广泛的适用方式。与此同时,契约在民事活动中被大量使用,为纠纷预防,也为纠纷快速、和谐地解决提供了依据,由此带来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契约化特色。作为法文化的产物,古代民事纠纷解决的理念、制度及经验给近现代中国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2年第5期7-19,共13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纠纷解决与机制选择:民国时期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