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锡五被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人民称赞为"马青天",马锡五审判方式也深受革命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欢迎,其原因主要是:在形式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方便诉讼的需要;在过程中,满足了人民群众透明公开的需要;在结果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被周围同事们所接受、使用,形成了一个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团队。第二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先后被推广到其所在的专署、整个边区,成为边区司法战线的一面旗帜;第三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整个根据地弘扬光大,成为根据地司法机关广泛采用的一种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仍有其当代的司法价值。其中,马锡五审判方式中蕴含的理念、基本形式和审判结果仍可在当今的司法中发挥其作用。
出处
《东方法学》
2009年第6期10-14,共5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