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整个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是科斯定理。那么,科斯定理在整个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科斯定理的实质是什么?科斯定理有哪些局限性?科斯定理给产权经济学带来了什么?正如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一样,科斯的理论也有其局限性。其中最严重的是新古典经济理论与科斯声称的动摇标准微观经济科学理论之间的矛盾;与之相关的是科斯的效率观的前后不一致问题;以及科斯第一定理与第二定理之间的逻辑矛盾。由上述三个方面引发的问题:政府干预必要性与自愿交易有效性之间的矛盾。 一、新古典经济学方法与结论之间的矛盾 科斯受过严格的西方标准经济学的训练,他所接受的知识背景无一不打上新古典经济学的烙印。因此,他在发现新大陆时,不可避免地要借助于巨人的肩膀。这个在“旧制度”中脱胎而来的理论就肯定会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对于科斯来说,“《企业的性质》对经济学最重要的贡献被认为是已经明确地将交易费用概念引入经济分析中”。科斯本人也没有想到,他的这篇万把字的论文会“改变经济理论的特性”。他认为,在当时条件下,“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53-59,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