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是国家依法治国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律武器。修订后的刑法为“有法可依”提供了更充分的根据。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则需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认真组织对刑法的重新学习。1979年颁布的刑法虽经十七载的执行已基本深入人心,但依此为基础作出修订的1997年刑法因其变化巨大,仍迫切要求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以及其他单位、普通公民对其重新学习和掌握。执法者重新学习是为了做到“既准确打击犯罪,又避免利用职权、执法犯法”。其他单位、普通公民重新学习的目的至少有三个:一是为了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避免因不懂法而致犯罪的情形发生;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违法犯罪的侵害;三是为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109-111,共3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