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解释学是如何着手它的工作的。由于解释的条件植根于传统,这对于“理解”导致了什么结果呢?我们在这里想起了这条解释学规则:我们必须根据细节来理解整体,而又必须根据整体来理解细节。这条原理源于古代的辩术,现代解释学则接受了它并把它应用于理解的艺术。在两种情况中它都是一种循环关系。对意义的预觉(在这种预觉中,整体得以被想象)能成为昭然的理解,乃是因为被整体所规定的各个部分本身也规定着这整体。
出处
《世界哲学》
1986年第3期61-65,共5页
Worl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