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简称《地方组织法》)是保障全国各族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第一号令,《地方组织法》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一年中,由于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政策,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和生产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为全国各地开好人民代表大会。
出处
《政法论坛》
1979年第2期20-24,29,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