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首尾有这样两节文字:“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对这两个细节,人们往往不甚明了而加以疏忽,实在叫人有“遗珠弃璧”之憾。
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1期78-78,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