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清一代,政府对于灾荒的赈济,形成了一套颇为严密的制度。虽然由于封建政治的日趋腐败,有关“荒政”的一些规定渐成具文,甚至存在着种种黑幕和弊端,但无论如何,这种由朝廷和各级政府主持的“官赈”,在很长时期内,毕竟是灾荒救济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直到光绪初年,随着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新的变化,才开始兴起了一种“民捐民办”,即由民间自行组织劝赈、自行募集经费,并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的“义赈”活动。这在中国救荒史上,无疑是一个值得加以认真研究的问题。
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27-35,共9页
The Qing Hist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