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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主体与中国特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考之五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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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人民群众为基本力量的历史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总是带着自己鲜明的历史特征登上历史舞台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包括历史主体的意志、品格、能力等各个方面以及历史主体内部相互关系在内的广泛特征,都是由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决定的;而历史主体又通过历史活动,以自己的特征深刻地影响着客观历史进程,使历史带上主体的明显痕迹。“马克思主义和其他一切社会主义理论不同,它既能以非常科学的冷静的态度去分析客观形势和进化的客观进程,同时又能非常坚决地承认群众(当然,还有善于摸索到同某些阶级的联系,并实现这种联系的个人、团体、组织、政党)的革命毅力、革命创造力、革命首创精神的意义,并且把这两方面卓越地结合起来”。正是历史客体的决定作用与历史主体的选择作用相结合,才构成绚丽多彩的历史画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主体无疑具有自己的特色,离开了这些特点,就无法说明在本世纪的末叶,中国何以必须而且可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又为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而且可能具有中国特色。今天,深刻理解现时代中国历史主体的具体特点,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历史主体的伟大创造力,对于提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作者 汪华岳
出处 《教学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16-21,共6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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