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法的价值和权利的研究,是有关法的本质讨论的继续和深化,如果说前十年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心在于从功能结构中探求法的本质的话,那么,九十年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的重心则是对价值与权利探求。对法的价值的探讨,将人们的视野返向对人自身的探求,而对权利的争论,正是反映和实现法的价值的核心和中介,它体现了法的价值中作为权利的全体人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中国法理学对法的价值和权利的关注不是偶然的,是法学界关于法的本质十年讨论的必然,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5-9,共5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