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领域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现的一项新生事物.全面搞承包,是探索具有旺盛活力和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营管理的新路子.但是,所有新生事物,都有一个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过程.在目前新旧两种体制并存和各项改革还没有配套的情况下,有不少政策法律问题亟需解决.司法工作者如果不了解当前承包的形势,看不到新形势下犯罪因素的变异,就不能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就谈不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
出处
《法学》
1988年第1期19-21,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