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粮食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是国家为适应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商品化的新形势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二年多来粮食合同定购制度的实践,我们不难看出,一方面,这一制度在扩大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市场调节、搞活农村经济、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等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这一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矛盾。如按照国家规定的合同价,农民感到生产粮食不合算。
出处
《现代法学》
1987年第4期78-80,共3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