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国际海底区域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思想,是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在与海洋大国的多年对抗中,继专属经济区之后,对新海洋法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发达的海洋大国,特别是美国,凭借其先进的海底采矿技术和雄厚的资金,主张按“海洋自由”的原则开发深海海床的资源,使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对一切国家和个人开放。它们还认为,现行国际法已足以调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底区域的利用和开发,不需要制定任何新的海洋法规则。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82年第4期7-14,共8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