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人是什么”变换为“‘人’是什么” ,澄清“人”的概念的不同用法及其意义 ,有助于避开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及其困境。从不同角度或以不同标准去理解人 ,必然导致“人”的概念规定的多样性。某一时代的思想家通常只能以自己所处时代的人作为现实原型来刻画和建构“人”的概念。与实然之“人”的概念不同 ,应然之“人”的概念并不是经由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抽象概括 ,而是经由从描述到规范、从现实到理想的提升建构而形成的。“人”的概念的二重化是一种潜在的方法论模式。人文社会科学中那些最常见的关于“人”的概念规定 ,与其说是对于实然之人或本然之人的客观描述 ,还不如说是关于应然之人的某种理想建构。人道主义主要依据本然论证应然 ,其特点是从本然之“人”的抽象假定导出人的应然状态 ,而马克思主义则主要依据必然论证应然 ,其特点是从实然之人的真实存在出发 ,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依据 。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6-23,共8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