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法院说”(foreign court theory)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项独特制度,但我国学者对它的认识并非一致。韩德培教授主编的《国际私法》认为它是“英国法官依英国国际私法而适用外国法时,应与该外国的法官自行适用其法律相同,就是说英国法官应将自己视为在外国审判,而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抱的态度,决定最后所应适用的法律”。董立坤所著《国际私法论》认为英国的“双重反致”或“外国法院说”是指:“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1年第2期73-78,共6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