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对于当事人还是对于法官,证明要求都是一个既重要又实际的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有了解了证明要求,才不致于因对证明要求估计过低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时贸然提起诉讼,同时也不致因对证明要求估计过高而在证据已具备的情况下不敢起诉。某一有争议的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一旦确定由一方当事人负担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证据必须达到何种程度,事实真伪不明状态才算被打破?举证的负担才能够解除?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31-36,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