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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莫让人民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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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一商人因经济纠纷在某省某市打官司,该市中院竟要收取170万元的天价执行费。法院负责人声称,只有交了执行费,才能协助解决纠纷。在被问到为什么执行款如此多时。
作者 陈文祥
出处 《山西老年》 2007年第11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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