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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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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沂南县人民法院建立多种渠道,自觉、积极、认真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1、实行重要工作向人大汇报制度。该院坚持重要部署。
作者 王文全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4年第4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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