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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营——深化企业改革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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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多种形式。其中,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是比较可行的一种选择。 一、国有民营的特征 国有民营确切的说是一种“国家所有,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的责任制。其核心是生产营业场所、设施等固定资产归国家所有,所有制性质不变,经营权交给职工,由职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在确保国家税收、企业利润和企业发展的基础上,自主分配,自负盈亏。
作者 何振国
出处 《现代企业》 1994年第3期7-8,共2页 Modern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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