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产阶级刑法中的人类学派和随后的社会学派是资产阶级力图改变镇压性质和强化镇压措施反对自由刑、恢复肉刑和死刑这种趋势的理论“根据”。这些学派的政治意义在于他们从理论上曾经论证必须修改资本主义社会的刑罚制度和强化刑罚的镇压性质。刑法人类学派的拥护者(龙布罗棱,加罗法洛,菲力及其他一些人),根据似乎存在的一种天生的犯罪类型,认为这是生物学上遗传的结果,并且由于断定按照遗传下来的犯罪特性。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2年第3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