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间接用语",是指在表达事物或意向时的不直接的语词,一般包含多义,容易产生联想。在预审讯问中,预审员为了正确表达某意思,使用直接用语是需要的;但对于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对于我们掌握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使用"间接用语"不仅是允许的,而且也是讯问策略所必需的。有人认为"间接用语"是审讯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最佳用语,这是很有道理的。在预审中,"间接用语"应该包含预审人员的"间接用语"和犯罪嫌疑人的"间接用语",本文仅对前者进行研究。"间接用语"涉及的范围很广。"模糊语"、"含蓄语"、"委婉语"、"暗示语"、"双关语"等都属于"间接用语"的范畴。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7年第4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