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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该管“常回家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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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3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也就是说即日起,老人可以因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将他们告上法庭。克隆人据说已经呼之欲出,但在真正实现这个"孙猴子拔猴毛"的惊世戏法之前,人都是有父母的。"
作者 戴志勇
出处 《晚晴》 2013年第8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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