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必须破解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理清三个关键问题。一是不能在没有经过充分试点论证的基础上,盲目地整合反腐败专门机构,而必须在盘活存量、内部挖潜,调整职责、增强合力上做文章。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并不是一招制胜的法宝,必须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权责相统一的角度理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必须正确处理好增强上级纪委领导的权威性与发挥下级纪委的主动性积极性这两个辩证关系,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14年第8期51-56,共6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研究"(11@Z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