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监管的设计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然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监管者的目标会偏离这一社会目标,导致监管者提供有效监管的激励不足和监管的低效率。基于这一认识,本文通过建立存款人与监管部门、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模型,对金融监管中的激励问题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不同的信息结构决定着不同的监管激励水平,从而直接影响着监管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信息不对称程度愈大,监管激励水平愈低,监管效率也就愈低。中国当前金融监管中的主要问题也正是监管者及金融市场的透明度较低而缺乏监管激励所致。因而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从宏观层面加强或放松金融监管,而在于如何通过监管当局及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建设形成微观监管主体提供有效监管的激励。
出处
《南开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75-79,共5页
Nankai Economic Studies
基金
广东省社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