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议庭运作机制是以实现合议庭制度的基本功能为价值取向的操作规程。理顺和完善合议庭运作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必须强化横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决定作用,同时对纵向运作机制加以规范和约束,真正还权于合议庭;充分发挥纵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辅助和补充作用,以达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的目的。合议庭横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着眼于:一是立法明确法官独立,二是提高法官素质,三是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程序机制,四是完善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制度,五是完善陪审员制度。合议庭纵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立足于:一是理顺合议庭与庭长、院长的关系,二是改革完善审委会运作机制,三是废止上级法院的指示、批复权。上述意见和建议,如能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加以借鉴,必将有力地推动现行合议庭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3年第1期109-119,共11页
Jinli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