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表,确立了与中共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更加丰富和加强了参政党在多党合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政策措施。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又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式写人宪法。这给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参政党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从未有过的良好政治条件和环境。
出处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28-28,36,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