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概念。这个名词在古今的涵义 ,是既有联系却又有很大的不同。现在“戏曲”被用来指称种类繁多的中国原生戏剧 ,被用来区别话剧等外来戏剧形式 ;而在古代 ,它却并不具有这种类概念 (genericconcept)的意义。二十世纪初叶 ,在西方思潮的影响之下 ,戏剧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 ,进入了中国学术的殿堂。也正是在此时 ,“戏曲”一词改变了它在古代曲论里的意义 ,成为指称中国原生戏剧的类概念。大约是在五十年代 ,“戏曲”一词和中国原生戏剧确定了一对一的专属关系。今天 ,在中文的有关中国原生戏剧的研究之中 ,人们已经很难不再使用“戏曲”概念。但是 ,人们对“戏曲”概念所隐含的矛盾 ,以及随之而来的问题却缺少系统的分析。本文尝试“解构”这一概念 ,突破戏曲研究的定制 ,探讨一些原本“不成问题”
出处
《戏曲艺术》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5-30,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